自行车行驶“7不准”有哪些?

一、在非机动车车道内顺序行驶,严禁驶入机动车道。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和机动车道的道路上行驶,应尽量靠右边行驶,不要数车并行,逆向行驶。

二、骑车至路口,应主动让机动车先行。遇红灯时,应停在停止线或人行横道线以内。严禁推行或绕行闯越红灯。

三、骑车转变时,要伸手示意。左转弯时伸出左手示意,同时要选择前后暂无来往车辆时转弯,切不可在机动车驶近时急转猛拐,争道抢行,也不要转小弯。

四、按交通标志指定的地点和范围有秩序停放,在未设置交通标志的支路上停放也不要影响车辆、行人正常通行。

五、骑自行车载物,长度不能超过车身,宽度不能超出车把宽度,高度不能超过骑车人双肩。骑自行车在市区道路上不准带人。

六、骑车不准互相追逐、曲折竞驶、扶身并行。

七、不准一手扶把,一手撑伞骑车。